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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获江西高院督导组肯定
作者:安福县人民法院 王义善  发布时间:2010-06-10 06:52:24 打印 字号: | |
  • 检查指导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江西法院网讯 6月9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熊伟率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督导组一行,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迎飚等陪同下,来到安福县人民法院,督导“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安福法院立案信访接待大厅、院长接待室、法官接待室和调解工作室的情况。

  安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惠贵向督导组一行介绍了该院立案信访窗口的基本情况及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延伸服务方面的特色做法以及该院化解信访纠纷和庭前速调速裁机制的工作成效。

  在实地查看安福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和充分听取介绍后,熊伟充分肯定了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他认为该院立案信访窗口规划早,动手快,起点高、举措实、效果好,窗口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实用、环境温馨舒适,体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愧为吉安市的试点法院。

  据了解,早在2003年,安福法院就确立了大立案运行机制,并将立案大厅作为法院的“窗口”来重点建设,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立案大厅配置了电子显示屏、查询触摸屏;提供诉讼指南、来访须知等诉讼引导资料;设置了饮水器具,笔、纸等服务设施;配备了安检门、监控摄像设施、报警、防火、防爆设备等安全设备。立案大厅已经具备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职能。3月26日,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六统一”规范要求公布后,该院迅速行动,按照“六统一”规范要求迅速对立案庭的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硬件设施方面,立案信访窗口统一定名为“立案信访接待厅”,并在路口显著位置设指路灯箱、在立案信访接待厅旁设悬挂式灯箱。窗口外观标识均统一采用象牙白底色,红字。在软件设施方面,该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充实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案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该院还开通电话咨询、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并为需要司法救助的群众畅通救助渠道,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

  督导组一行还饶有兴趣地参观了安福法院文化长廊。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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