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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十要十戒”整顿作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作者: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泰文 雷珑婕  发布时间:2011-10-28 16:47:06 打印 字号: | |
  江西法院网讯 10月28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宜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龙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副院长仇慧玲主持会议。

  宜春中院调研员饶少仁向大会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10月10日召开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号召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的重要审判理念和观点,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解决思想观念、司法理念问题,增强抵御干扰、拒腐防变和公正司法能力。

  宜春中院政治部主任刘乐明在会上宣布了“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号召广大干警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查找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切实整改,努力做到“十戒十要”,即:要好学上进,戒不思进取;要艰苦奋斗,戒贪图享乐;要真抓实干,戒华而不实;要攻坚克难,戒拈轻怕重;要快速高效,戒拖沓散漫;要团结共事,戒拉帮结伙;要公道正派,戒弄奸使滑;要敢抓敢管,戒好人主义;要亲民为民,戒脱离群众;要廉洁自律,戒以权谋私。

  蔡文龙指出,今年以来,宜春中院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将“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具有特色的“四个百大走访”活动作为开展“两项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方面工作稳步发展。而当前,全市法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与做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搞好“群众观点大讨论”后续整改、全面完成今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任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要把“十要十戒”和司法作风警示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抓好落实。

  蔡文龙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参与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深入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作为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础以及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具体的执法办案、法院管理中;要把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为幸福宜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宜春中院在家院领导和干警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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