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谨防网络平台诈骗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作者:萍乡中院 刘浩  发布时间:2021-08-13 15:45:0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信息化的发展推动交易向网络平台模式转变,面对网络交易平台上海量个人数据的积累和用户数量的增长,利用网络交易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我国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结多起该类案件。

据分析,该类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诈骗受害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网络交易平台面向社会不特定多数,许多违法网络交易平台在短时间便能聚集大量用户和资金;二是犯罪主体呈年轻化趋势,犯罪主体普遍为中等学历,无业人员,犯罪技术要求有限;三是诈骗种类多样但领域相对集中。常见网络交易平台诈骗包含有期货类、股票类、普通商品类、彩票类等数十种诈骗类型,总体来看,网络交易平台诈骗犯罪发案领域主要集中在游戏类网络交易平台、综合电子商务类交易平台、投资理财类网络交易平台三大领域,其中,投资理财类网络交易平台占比最多。如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欧阳某等人诈骗案,欧阳某等25人利用网络交易平台对8000余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财物共计300余万元。

网络交易平台诈骗不仅侵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也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巨大破坏。对此,萍乡法院建议:

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管理。网络行政管理部门应规范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管理,依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确立“可信网络交易平台”标识,同时对网络交易平台和资金流通进行规范性治理。

明确对个人数据的获取、分析和保护制度。在立法上应尽快出台个人数据的专门性法律,统一规范网络交易平台收集、保存、公开、使用个人数据的权利、义务。

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公检法等单位可以定期发布各种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高群众自我预防的能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7月6日第6版“类案剖析”
责任编辑:任梦
投稿信箱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网站导航